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找回密码
 注册(防广告机注册,验证问答见提示)
查看: 216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依旧,树依旧,我脚下已不是昨日的水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24 1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宜兴的朋友无私的奉献了一把德钟给我,盛情难却。可是这把壶把我难住了,之前发帖和在发帖前,我就有想法,人生就一把壶,也是唯一的一把。所以这把壶把握难住了,该怎么处理。今天刚拿到,还未养过,如果养过以后就会不弃,即便落帽,即便壶体遍体鳞伤,也不弃。可是有了第二就会有第三,有第四。。。太多,照顾不过来。所以,我有一把就知足了。还是想坚持自己的想法。这把德钟是宜兴的林先生无私赠送的,所以怎么处理她很纠结。销售或者转让我觉得是对朋友的不尊重,我也绝不会这么做。近来看了一部电影《第36个故事》,主要情节是基于“以物易物”,所以,也想用这个方法。再者,“以物易物”在业内应该也是早有所起。下面把这把德钟大概介绍,料是原矿清水泥调砂,泥料相当好,很细腻。容量大概在220--240左右。非名家之手,是林先生自己公司请老艺人做的,很正统的器形,很简单,很经典。我想用她换书法字画古籍善本茶书茶诗之类的,只要不是紫砂壶就可以。 作品也不应要名家之手,大家就随缘,我的你喜欢,你的我喜欢,就好。附图一张,还没拍更多的照片。如果这把壶如果通过这个方式还是没有换出去,或者她与我也是一种缘份,也许我也会把她留下,细养之。只要有办法,我还是想把她换出去。人,总要有所坚持的。对于,这把壶的处理方式,如果林先生看到这个帖,我希望他能过理解我。谢谢。附图一张,留QQ360827441,手机13515878584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防广告机注册,验证问答见提示)

x
2#
发表于 2010-8-24 18:2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义拍,所得款项全数捐舟曲呀。。。我想林先生会理解的。。
3#
发表于 2010-8-24 18:58 | 只看该作者
感觉不爽,越看越不爽了,什么人都有啊~!
4#
发表于 2010-8-24 19:02 | 只看该作者


可以义拍,所得款项全数捐舟曲呀。。。我想林先生会理解的。。
沐火堂 发表于 2010-8-24 18:26


主意对这位仁兄不错,支持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深圳市腾晟轩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粤ICP备18063540号,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100号 )

GMT+8, 2024-6-9 02:04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