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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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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我的忍让当作软弱——投诉“壶海无涯”“一蓝心阁”等对我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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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4-10-24 19:36 | 只看该作者
从头开始 发表于 2014-10-24 19:25
你不用把自己打扮得高大上的样子,拿出证据来,否则请先道歉再闭嘴!!!

您想要什么证据?什么是您所谓的证据?您不是都删了吗??!哦对了,可能有的都被您封了!道歉吗?除非您活到1000年,而1000年后给您道歉的只能是我的后人。而且还要看他们愿不愿意。当然,您要靠自己抗到那个时候了。闭嘴吗?我就是用两个手指头和您聊天的!高大上?爱车如命88才是高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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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爱车如命啊,久仰。  发表于 2014-10-24 22:13
47#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4 19: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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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4-10-24 19:42 | 只看该作者
从头开始 发表于 2014-10-24 18:50
没骂?难道在帖子里说这个人是“烂人”意思是在夸人了么?我不知道你是什么角色,你不是口口声声说我诽谤 ...

的确不用那个紫砂最说事了!因为兄说得很好!被封了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完全可以忘记过去爱咋咋地了!证据吗?难道如你所愿的帮你宣传您那个一亩三分地吗?然后自己把自己水干净来证明我的诬蔑行为?我怎么可能如你所愿呢!很明确的告诉你,我认可直接挨封也不会给你水军刷白的机会。我承认我没有您要的证据,但我绝不承认对你诽谤!
49#
发表于 2014-10-24 19:48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李彦宏那边的事,其实没必要搞到联盟来开骂!在楼主没有损害到盟友权益及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壶海因为李彦宏那边发生的事把楼主骂的像个猪头一样始终是犯嗔戒是不对的!我跟壶海私交不错,了解壶海的为人,壶海此举纯属个性使然,爱恨分明嫉恶如仇……他认为不对的,总是要表达出来……他认为不对的人和事,需不需要证据支持,令我们信服呢?当然需要!但是发生在李彦宏那边的事,需不需要我们关注呢?当然不是必须的!说一千道一万,我认为壶海骂人不对!他不向楼主道歉,也要向我,向盟友们道歉,说实话,听到我耳屎都掉了一地……至于壶海说得对不对,他没给出证据,我不能下结论,我也不必下结论……但我会继续关注楼主在联盟的行为。

此番为本人个人观点,不代表联盟官方意见!有何不妥,可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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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喵版、说的在理  发表于 2014-10-26 23:20
喜欢喵咪的幽默和风趣。  发表于 2014-10-25 14:47
“但是发生在李彦宏那边的事,需不需要我们关注呢?当然不是必须的!” 我觉得有必要,到哪都需要提高警惕,看清嘴脸,广东的强奸犯即使跑到北京、沈阳,也是会危害妇女安全滴。全国都要通缉!!  发表于 2014-10-24 22:15
赞  发表于 2014-10-24 21:26
“但是发生在李彦宏那边的事,需不需要我们关注呢?当然不是必须的!” 我觉得有必要,到哪都需要提高警惕,看清嘴脸,广东的强奸犯即使跑到北京、沈阳,也是会危害妇女安全滴。全国都要通缉!!  发表于 2014-10-2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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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4-10-24 19:55 | 只看该作者
壶海无涯这种 “杀敌300,自损8000” 的战法,我可以公开叹息一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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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乱了  发表于 2014-10-25 10:12
赞  发表于 2014-10-24 21:25
51#
发表于 2014-10-24 19:57 | 只看该作者
从头开始 发表于 2014-10-24 19:39
不要心虚也不要转移话题,大家不是傻子,你要么道歉要么学会尊重人。我曾经说过:含血喷人的人必先脏了自 ...

真的会让您失望了!含血喷人兄比较在行~而且可以做到信手拈来毫不思索。我还真不行。不过有一点我行,我嘴里含着粪,喷喷那些圣人,前辈,高手到时刻准备着。兄也许又会说为了出名。想想还真是。我一个人去和一堆人开战的时候。那个开坛授课了多日的高手,最后把自己老子都拿出来说事了。水军更是刷刷地往上冲。也是和您一样要证据证据的!后来为什么不见他再教化别人了?因为在真像面前狡辩是没用的。想想干掉一个老手出名还真挺快的。但是总归不如兄高明。自己水一水就成大拿了!而且还有联盟那个乔丹给你任劳任怨的补充知识。可是他可能不知道从联盟传递的正能量被一些大师变成了工具与手段。管理团队怎么处理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没有能力删除对你不利的帖子。对于壶我是卖!承认!但我没说您卖,我多次提到了~您是匀!
52#
发表于 2014-10-24 19:59 | 只看该作者
莉茗 发表于 2014-10-24 19:55
壶海无涯这种 “杀敌300,自损8000” 的战法,我可以公开叹息一句么?

没关系,一锅好汤,伸手拿条臭鱼。一只手有何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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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拿走深埋,小心有辐射  发表于 2014-10-24 20:30
53#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4 20:0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4#
发表于 2014-10-24 20: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ɡйλ
55#
发表于 2014-10-24 20: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莉茗 于 2014-10-24 20:12 编辑
壶海无涯 发表于 2014-10-24 19:59
没关系,一锅好汤,伸手拿条臭鱼。一只手有何可惜!



如果哪天编写《联盟·世说》,兄必占一席。

……只不过是该编入《任诞》呢,还是《狂狷》呢?
56#
发表于 2014-10-24 20:11 | 只看该作者
从头开始 发表于 2014-10-24 20:05
难怪你有不会被封禁自信,联盟的公平与公正何在?看来有后台、有私交比公平公正更牛B啊。

老猫!私交不能乱说的

点评

联盟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联盟,从头开始兄这样说可就不公正了啊。  发表于 2014-10-24 22:20
57#
发表于 2014-10-24 20:19 | 只看该作者
神马情况,围观中
58#
发表于 2014-10-24 20: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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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4-10-24 20:25 | 只看该作者
壶海无涯 发表于 2014-10-24 20:11
老猫!私交不能乱说的

你我有私交,但我仍是觉得你这样的处理方式是错的!首先,不能因假设楼主会在联盟犯罪而对其进行攻击,这对楼主于联盟的权益是不公平的!其次,假如楼主在联盟已经进行了某些欺骗行为,你要揭露他,也应该讲证据讲事实,而不是骂人解恨……!!!只有成为了联盟的公敌,我们才能开骂!!!我会继续关注楼主!希望他在联盟能从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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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心直口快,性格耿直等等与仗义执言完全不是一回事!十万分赞同瞄版老弟的这个观点,在论坛里不论是谁,都必须以理服人,因为毕竟这里不是“骂人网”或者“骂人版块”。联盟管理团队应该有个规矩!  发表于 2014-10-25 16:56
哦~~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4-10-24 20:50
是这么回事  发表于 2014-10-2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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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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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4-10-24 20:32 | 只看该作者
莉茗 发表于 2014-10-24 20:07
如果哪天编写《联盟·世说》,兄必占一席。

……只不过是该编入《任诞》呢,还是《狂狷》呢?

我没有兄的满腹经纶,甚至不知道是夸我还是骂我。在兄看来,我可能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兄给的选择我很明确的说我一个都不会选,因为看不懂。但一点是,对于不好的事,我只会奋力一搏,至于是保存,还是挥霍对我来说真的不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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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性情,兄弟,我欣赏你!  发表于 2014-10-24 22:24
《世说新语》的里的人物,三个字概括:真性情! 兄弟,我欣赏你!!  发表于 2014-10-24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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