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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奉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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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九洲艺术鉴赏文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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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8:10 | 只看该作者
奉橘 发表于 2013-10-29 18:08
王铎是篮球架的边框

王壮弘先生已于2008年12月27日病逝于香港


发表于 2009-1-15 09:28:58




沉痛哀悼,
沉痛哀悼!!!

其《帖学举要》一书,
我随身带了大约近20年。


他在1955-1985年那个市面上缺乏名家真迹的年代,
研究还可见的碑帖,
卓然名家。

《碑帖鉴别常识》一书,
也是我以前日常翻阅的一本读物。


这本书到现在依然是这一类书籍中最好的入门书籍。

《增补校碑随笔》,是我买得比较晚的一本书。


买的时候,
我的主要精力已经不在碑帖上。


24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19:16 | 只看该作者
奉橘 发表于 2013-10-29 18:10
王壮弘先生已于2008年12月27日病逝于香港

今天发现一个何绍基出名的四条屏,是假的!35万成交的


发表于 2009-1-12 04:42:18
无意中翻书看到的。
骗了香港这位黄花梨收藏家很多年啊。

在出版的书籍上,真地看不出来啊。


不带点谨慎,
怕是原作也看不出来啊。


这是拍卖的纪录。

这件东西多次展览,
居然没有人指出,
最后还卖掉了,
真是有趣。

关于回腕法,
根据我对真迹反复察看,
以为是不存在的。


手腕正常完全可以写出来。不需要回腕。


但是,如果何绍基全部“回腕”的,
也很正常,
你看很多美国人写英文,
就是把本子横过来些的,与我们放本子的常态成90度角,
这其实也是回腕法。

根据一件真迹套出来的。


我昨天看到这件真迹了。


否则我那里敢挑出来叫?

对于何绍基这种高水平书法家,
如果是凭空作伪,
难度很大。


达到一定水准的赝品,
一定是根据真迹做出来的。或者直接翻临,或者集字。

等我相机修好的吧,
相机的记忆出现一些问题。


启功评论过何绍基,
说他就是中年的好,
我大致上同意,
何绍基晚年也认为自己中年书法不可及。

敌人很狡猾啊。


用大陆的印刷品去蒙香港人。


前几年用台湾美国的印刷品去蒙大陆人。


我不知道他们还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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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9 21:05 | 只看该作者
奉橘 发表于 2013-10-29 19:16
今天发现一个何绍基出名的四条屏,是假的!35万成交的

这件东西前两年卖了35万,我一直在鉴定上有些疑惑


发表于 2009-1-11 09:35:46
我觉得最铁的证据是面貌。


其次,
这件作品表面显示的那种日本装裱带来的伤害,
以前应该没有人注意过。

古画上还有更多这种看起来很细长夸张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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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21 | 只看该作者
奉橘 发表于 2013-10-29 21:05
这件东西前两年卖了35万,我一直在鉴定上有些疑惑

林散之的颜字——兼论什么就不是“俗书”
发表于 2009-1-11 02:04:16


原来在日本的那个中国收藏家,
程伯奋,叫程琦。

这个字,
从来没有人这样写过,
林散之还是懂书法的一般原理的。


林散之也没有第二件这样的书法传世。

与这件没有落款的作品,
都是1981年写的。







有很多初学者问,
林散之书法,好在哪里?


这上面两件书法其实可以展示,
林散之书法,
首先,好在不俗。


什么是不俗?


那首先得回答什么是俗书。


天下滔滔,俗书多矣,


我们要注意到,古人说话,往往说一半,留一半。
譬如说,
关于最关键的笔法问题,
古人就说了几个词汇,什么屋漏痕,
但是就是没有说透,
结果天下写字的就乱了套了。


想象古人真有趣!他就是不说透。


古人说,
要读书,读书可以医俗。


偏有人读书以后依然俗气满身。无可奈何!


为啥?古人在开玩笑吗?
非也!


你读书,得读出门道来才可以医俗,
否则,
仅多一些记问之学,如何医俗?


读书明理,这才是关键。
有人读书越读越糊涂,干的事情越混,笔下如何能不俗?


有人问,蔡京的书法俗气吗?
说实话,不俗气。
他干了很多“坏事”,但是未必不“明理”。


很多搞篆刻的也是这样,
一脸的俗气,
他们还不知道,
整天寻摸着田黄去刻。可叹!

什么叫“读书明理”?


写字的道理,
都在书本里,
你把很多做事的一般规律都搞清楚了,
写字的一般规律也就会悟了。


例子,
我们看到不少暴发户的房子,
看了就说:俗气。


为啥?


就是因为他们知识和审美不够,
把资金、力气用在那个房子的不应该用的地方了,
整体看,
就不协调,不和谐,
就俗气了——不管他读书与否,其实就是“不明理”。


如果某人知识与审美胜过你,
他设计的房子,
也许你看了不俗,
更高的高手,可能还是能嗅出“俗氛”。这就是审美的差异。

古今书家,
当然以“不俗”为第一要义。


一旦俗气,
如何能成书家?

我这里说的“明理”,不完全“理性”的意思。


说得白一点,
就是要“明白人来读书”。


如果读了不明白,
仅多了一些记问之学,
怕是于书法无用。


如果已经不俗了,
再求诗兴,当然更加高妙。

俗气不俗气,
有时候还真是可意会不可言传。哈哈。

大师可能坐在篮球筐上,
你本来就是跳起来,也摸不到大师的屁股的。

我突然想到,
董其昌也有颜字风格一路作品。


谁有照片呢?

这个帖子并不想讨论林散之,
却是想讨论什么就会俗气。


各家颜字,其实有的写的俗气,
有的写的就是不俗气。


不知道原因何在?


俗气的颜字我就不说了,
少年书法比赛里面都是。

清代写颜字有成就的,
其实都不算俗气。


但是那个邓石如草书,
我倒是觉得俗气的不得了。

南园写得不错的。


但是题字的谭泽闿,就有些俗气了。

谭泽闿写的放松的时候也还不错,
比当时李瑞清他们都要好。







邓石如我一直看不好,
何绍基说邓石如写了一些他想象中的东西。这是对邓石如很高的赞扬。


但是邓石如本人的作品,
就是一把笨力气。
别无其他啊。

大师就是大师,
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不如一般爱好者。


因为艺术不完全是你看到的那点东西。


艺术是一个完整体。是一个由审美、取向、意志等因素综合形成的“外在作品”。

现代书法从业者的意志力,绝大多数,非常差,
远不如林散之那一代人。


林散之、高二适他们这一代人,
艺术的意志力比民国时期很多艺术家要强。



大家都不说,
那我说了——那个“晓”字最俗气。

我把我的观点再补充一下,
“晓”字我觉得俗气,
是因为在一件有点“随意写”的作品中,
突然出现一个“完备”的字,
我觉得在这里,
何绍基写得有点放不开。


与其中年风格几乎完全一样的“晓”字,
展示其写字还是有一定顾忌的。


所以评此字为“俗字”。


其他虽然有很多写得有问题的,
但是比较大方随意,
还是可以看看的。



书法其实难在“平”,
一件作品,
书家有本事把作品抹抹平,
就是一流书家了。

单字分析是重要的,
没有单字分析,
就没有全幅判断。

笔法能成功的话,
也算是一种巧合,
用功加运气得出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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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7 09: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奉橘 于 2013-11-17 09:19 编辑
奉橘 发表于 2013-10-30 11:21
林散之的颜字——兼论什么就不是“俗书”
发表于 2009-1-11 02:04:16

这两个董其昌签名,是一个人的吗?发表于 2009-1-7 10:16:36




都是真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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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7 09:19 | 只看该作者
奉橘 发表于 2013-11-17 09:14
这两个董其昌签名,是一个人的吗?

何绍基书苏东坡谈小菜
发表于 2009-1-6 02:31:19


《云麓漫钞》里说的:
东坡云: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
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
元修云:使孔北海見,當復云吾家菜耶。因谓之元修菜。

巢菜古亦吃之,《诗经》里有一首《采薇》篇,前八句就谈到了巢菜: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


说的是一个华夏农夫,被侵略中原的游牧民族整得来有家不能归,凄凄惶惶,成年累月在野地里靠采摘薇这种野菜过活,后来,连薇都采不成了。


这里所说的“薇”,就是巢菜,一种道地的,一直没有被最善于栽培的华夏农人培养成家菜的野菜。以前我好读书而不求甚解,把采薇理解成采野蔷薇,理解成汉诗十九首里的“涉江采芙蓉”,心想,猃狁的骚扰,情人的出征,姑娘的芳心只好靠频频采摘原野里的野花来寄托了。这无疑是笑话,但也说明了汉字经过两千年来的演变,许多字已经转义了。又比如说汉诗里的“青青园中葵”的葵就不是向日葵,向日葵是十六世纪以后才从美洲引入中夏的。那么,葵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呢?我的朋友告诉我,葵就是古代叫的蜀葵,学名叫棋盘花,在花园里栽种得很多。还有一种葵,学名叫落葵,落葵者,木耳菜是也,四川叫豆腐菜,用来做豆腐汤,肥厚的,略带滑的叶片别是一番滋味,美国华府夏天中国菜店有卖。


书归正传,还是回到薇,回到巢菜。


南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说到巢菜:“汉东人以豌豆苗為菜,云蜀人以為漫头,号‘巢菜’。以坡诗求之,良不诬。今临安人目之曰豆菜,连角子卖,则知豌豆苗莢,即‘巢菜’也。”这里,赵彦卫搞错了两处,第一、他把豌豆苗,即豌豆尖搞成了巢菜,第二、他把四川人吃的小巢菜搞成了巢菜,即大巢菜。


还是陆游认真,想是他长期在四川工作,又是浙江人,对巢菜了解得比较清楚,他在《老学庵游笔记》里说,巢菜分为两种,大巢与小巢,大巢是豌豆之不实者,小巢生稻田中,名漂摇草,又叫野豌豆。杭州
市上大小巢两种都有卖,滋味也差不多。豌豆开白花,野豌豆却开紫花,本来很有点不同,但是在菜场上,一般人就很难区别了。


但其实陆游仍然没有全部弄清楚,他把豌豆苗当成了(大)巢菜。大巢菜就是我们上面说的薇菜,在反映西周时期的诗歌里出现,而豌豆却是至少在秦汉以后才传入中国的(以前我也错误认为豌豆是战国以
前传入中国的)。不过,无论豌豆也好,薇也好,小巢菜也好,都是豆科植物,它们的果实很相象,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本草纲目》说:“薇生麦田中,原泽亦有,故诗云:“山有蕨、‘薇’,非水草也。即今野豌豆,蜀人谓之巢菜。蔓生,茎叶气味皆似豌豆,其藿作蔬,入羹皆宜。”有大小两种,大者即薇,即不结实的野豌豆。小的即苏东坡所说的元修菜。光绪十年《黄州府志》“元修菜,似芥,蜀种,苏东坡得自故人巢元修因名。”


大巢菜,又叫箭舌豌豆,是一年生或越年生豆科草本植物,它也被称作春巢菜、普通巢菜、野豌豆、救荒野豌豆等。农民认为它是一种害草,因为它的繁殖能力颇强,常常把麦子的领地侵占,但近些年来,
环保专家专家又认为它还有保持土壤肥力的优点。


陆游有一首诗,题曰《巢菜》,写的却是“小巢”:
    冷落无人佐客庖,庾郎三九困饥嘲。
    此行忽似蟆津路,自候风炉煮小巢。


这个小巢,就是《云麓漫钞》里说的:“东坡云:‘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元修云:[使孔北海見,當復云吾家菜耶!]因谓之元修菜。’东坡詩云:‘彼美君字菜,鋪田綠茸茸。豆莢圆且小,槐芽細而丰。’”这里,赵彦卫引苏东坡的话,把小巢菜的“巢”字的来历讲得很清楚,它是因为蜀人巢元修的大力提倡才得名的,所以后来南宋时杭州人才也叫小巢菜,但据陆游的说法,小巢菜的味道和豌豆苗差不多,这可能有橘生淮南为枳的关系,就我的感觉,四川人吃的小巢菜,味道很不同与豌豆尖,却十分象下江人爱吃的另一种著名野菜--荠菜。


小巢菜学名叫苜蓿,是一种越年生蔓性豆科草本植物。又称苕子、大苕、元苕、巢莱、野豌豆、蓝花草子等。苜蓿也是一种从西域传来的植物,既是很好的肥料,又是优质的饲料,四川种植苕子的时间长,面积大,范围广,曾经是四川主要冬绿肥品种。


我非常喜欢小巢菜,记得小时侯春天随母亲去田间踏青,在一遍开满紫白色花的田野里,我最爱采摘它的小豌豆夹,大约只有三厘米长,直径只有三毫米,完全是豌豆夹的成比例缩小。我们叫它野豌豆,把它豆荚里的小小的豌豆粒拨掉,仍然合着豆荚放在嘴里吹,
“呜,呜,呜,---”


野豌豆发出了好听的高声。而母亲和姐姐则在发出青草香的田里,忙着把它们的嫩尖部分摘回来,农民是不会阻拦的,因为他们满田栽种只是为了休耕的间隙期肥田。


回到家里,苕菜用米汤清煮以后,有一种特殊的味道,非常适宜下饭。如果用快火炒,也不错。


如今忽忽又四十多年过去了,在这个明媚春光的北国,又使我想起了巢菜,想起了我的童年。

作者:苏轼
年代:宋


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


元修云:使孔北海见,当复云吾家菜耶?因谓之元修菜。


余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


元修适自蜀来,见余于黄,乃作是诗,使归致其子,而种之东坡之下云。


彼美君家菜,铺田绿茸茸。


豆荚圆且小,槐芽细而丰。


种之秋雨余,擢秀繁霜中。


欲花而未萼,一一如青虫。


是时青裙女,采撷何匆匆。


烝之复湘之,香色蔚其饛。


点酒下盐豉,缕橙芼姜葱。


那知鸡与豚,但恐放箸空。


春尽苗叶老,耕翻烟雨丛。


润随甘泽化,暖作青泥融。


始终不我负,力与粪壤同。


我老忘家舍,楚音变儿童。


此物独妩媚,终年系余胸。


君归致其子,囊盛勿函封。


张骞移苜蓿,适用如葵菘。


马援载薏苡,罗生等蒿蓬。


悬知东坡下,塉卤化千钟。


长使齐安人,指此说两翁。



采薇采薇
              / 顾村言


  “薇”这东西名气太大了,但此前自己一直不知到底何物。
  伯夷、叔齐耻食周粟而隐居首阳山、采薇而食之的典故说的是一种高洁;而读《诗经》中的《小雅·采薇》,从“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又总让人有故国家园何处在的感觉,满心的怅然。


  最初望文生义,想这“薇”是不是野蔷薇呢?以至于自己曾经尝过野蔷薇的嫩叶,居然木渣渣的,实在不好吃,后来想想,应当是一种草类的植物,而不应是木本的,但到底搞不清,仍是一肚子疑团存在心里,这疑问还是在读到《毛诗品物图考》才解开了——上面注有:“薇,巢菜,又名野豌豆。”书中有图,上面一片片椭圆形的对叶,想想一笑——原来是它!
  我们那地方称野豌豆为“荞荞子”,我此前一直不知这几个字到底该如何写,后来翻〈本草纲目〉,李时珍记有“又有野豌豆,粒小不堪,惟苗可茹,名翘摇,见菜部。”原来唤作“翘摇”,家乡读作“乔乔”显然是略略读走了音的缘故。
  李时珍还有一段话:“翘摇,言其茎叶柔婉,有翘然飘摇之状,故名。苏东坡云:菜之美者,蜀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因谓之元修菜。陆放翁诗序云:蜀蔬有两巢:大巢即豌豆之不实者;小巢生稻田中,吴地亦多,一名漂摇草,一名野蚕豆。以油炸之,缀以米糁,名草花,食之佳,作羹尤美。”
  查东坡所说的元修菜,出自其赠巢元修的诗《元修菜》,即巢菜,东坡易其名为“元修菜”显然是玩笑,他并在序中称:“余去乡十有五年,思而不可得,元修适自蜀来,见余于黄。乃作是诗,使归致其子,而种之东坡之下云。”
  诗中开篇便说“彼美君家菜,铺田绿茸茸。”——显然是大量种植,又有“豆荚圆且小,槐芽细而丰。种之秋雨余,擢秀繁霜中。”在我看来全然是对翘摇的写实,后面则将巢元修种植巢菜之功与“张骞移苜蓿,马援载薏苡”相提并论,苜蓿与翘摇有些相近,东坡这样写,似乎可以说明巢菜并非苜蓿。


  不过儿时并不知道这些,我们那里的翘摇压根儿就没有大量种植的,算是一种杂草,多生于麦田之中,四五月间,麦子窜得很高了,走到里面,拨开看,常常可以看到攀附在麦杆上几茎柔柔的藤蔓,叶极小,呈长卵形,丛丛对生,开一种紫红色的花,粉嫩嫩的,很好看。
  翘摇的嫩头应当可以炒食可汆汤,但在我记忆里家乡人根本不食此物,所以味道如何至今未曾尝过;翘摇子结实时如微型豌豆,但狭长些,熟时壳作黑色,将熟未熟时半黑半青,可摘下去籽,置口中吹之,呜呜然,在水边听来,那声音清脆而悠远,如一缕轻风飘过水面,飘过大片的麦田,直到遥远的天际。


  吹过那玩物不久,麦子似乎也就黄了,然后天上就会有“麦干草枯,我哥回么”的叫声——那是子规鸟在叫,声极凄凉,儿时听来莫名总有说不出道不明的意思在里面,满满的,然而想去时却又失落了什么——这感觉在后来读到《采薇》时依稀间竟意会了。
  翘摇子的籽黑而小,是可以采了回去吃的,父亲说这东西做成粉极佳,仅次于绿豆,比豌豆、蚕豆粉都要好,然而自己终不曾吃过,想来不免遗憾——因为这东西现在在麦田几乎绝迹了,大量除草剂的使用,使得这童年的玩物几乎已无藏身之地了。


2005/3 


补:前些天一家人去所在城市南郊挖荠菜,居然在一处河边花丛中发现大量翘摇,要么贴地而生,要么就附在其他草上,采了一些嫩头,回家汆了一些在汤里,不及豌豆头嫩,略涩,有草味,但说不上难吃,好歹算是食过薇了。



这件作品高度80厘米。


不算大,但是看原作还是觉得不小。

我估计,
这几种野菜,
大多数我吃过,
但是我从来不关心那是什么,
所以吃过也忘记了。


但是其中一种被标出“肥”的野菜,
我是肯定吃过的,
而且味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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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发表于 2013-11-17 20:58 | 只看该作者
奉橘 发表于 2013-11-17 09:19
何绍基书苏东坡谈小菜
发表于 2009-1-6 02:31:19

248#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6 11:06 | 只看该作者

对马未都先生,最近一个有趣的发言的分析
发表于 2009-1-3 13:21:06

首先引用我看到的全文,
但是我要说明一下,我完全不知道这个发言的背景,
看起来他是在针对具体事件说话的:

首届媒体艺术品市场高峰论坛发言实录

——马未都

我非常理解史国良先生,画家非常容易愤怒,但愤怒不代表法律,这个事很麻烦。我有些地方跟史国良先生想法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是我必须讲出来。  

首先说一个简单的事,我为什么不藏画,就是因为这个问题。因为我最早二十几岁的时候,中国所有鉴定绘画的泰斗全到场了,就七人小组另加上几位专家全在场看五张画十个意见,一人一个意见,全部不统一,我当时非常震惊,我说这些人都是最顶级的,上面没人了,居然意见不一,不一非常好,你看绘画评论上谁的意见不一就写在上面,这五张画出十个意见,很简单,全真全假,三张真,两张假的,两张真,三张假的,就各种问题全部会出现,这就让我大大丧失对绘画鉴定的信心。那时候开始喜欢瓷器,一说完,大家觉得意见趋于一致,我认为是有一个标准的。我现在做开场白把这个事说出来。   

第二个问题,司法的真实跟客观的真实的一个差距。画的真实与否司法上是一个判别,客观上是一个判别,我们希望司法跟客观上吻合,但问题是真正谜底的人可能就是一两个人,比如作伪者知道,比如创造者知道,但是这个真实不代表司法中的真实,司法中的真实是有错误的,全世界最好的司法制度也是有冤案的,不管你有多好的司法制度一定是有冤案,涉及到具体的问题,我们就比较麻烦。最了解绘画的首先是画家本人,我承认这点,史国良先生我没说错,但你不是决定生死的一票,你什么时候能决定生死呢,就是这个东西没交给社会之前,在你们家,没有问题,你说就真就真,你说假就假,但是你交给社会变成公物的时候性质就彻底改变,这个时候你的意见就夹杂了私念,

我不说史国良先生,我就说这个事,你设计的这个东西是把道德降到最低点,你不能设想每个画家都是道德的楷模。这跟犯罪一样,司法上也听犯罪人陈述,也是证据之一,但是只能作为一条,不能作为司法的一个鉴定。我们今天所讨论的问题出在哪儿呢,题目就有问题,“谁是一槌定音者”,谁也定不了音,今天的社会是不给你定音的机会,我们国家没有司法鉴定的机构,国家有一个鉴定委员会,不出具对社会的责任,另外鉴定委员会由于历史的原因,有诸多麻烦,比如没有退休制,很多老先生都插管子了。

比如我们尊重大家,大家在身体情况好的情况也应该80岁退休,江泽民都80岁退休了,你想想谁还不退,但没有退休制度,导致很多老专家,在座都是绘画专家,刘总是拍卖行,都做了很多年,非常清楚人到老年的问题。我到老年的时候绝对不给人家看东西,为什么呢?我看到很多老专家糊涂了,人的智力跟体力是同时下降的,不是人的体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到死头一天达到顶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也有下降的一天。我们在这个鉴定上确实有问题,国家没有探讨一个良好艺术品的鉴定机制这是今天的症结所在,如果我们能够设想一个鉴定的机制,这个机制得到司法的认可,这个非常有证据力,就有社会的公信度,法律一定超过社会的公信度,这是肯定的。为什么我们今天听法律的,法律上哪个牛奶里超了三聚氰胺多少克,没有人怀疑这件事,尽管这个牌子是公信力牌子,那也没有用,瞬间就崩盘。   

所以最了解绘画的一定是画家,画家面对自己假画的愤怒我们都能理解,我不是画家我也有这个问题,我的假书到处都是,但我诉讼的时候一定要体现鉴定,我不能说这是假书,肯定不是我的书,没有用的,肯定要鉴定,我说的话在法庭上只能作为当事人陈述,至于采信不采信是另外一回事。法律的设定是以道德最低水准设定,而不是以最高水准设定,大家很清楚画家是否能对着内心说话。我们举简单的例子,我在报纸上看到南方小城的画家养了一个小秘,在小秘屋里天天画画,老婆发现拎着耳朵回家,小秘说你拎走就拎走,我卖所有的画,老婆说你必须出具所有的画都是假的,画家就出具所有的画是假的。社会上的问题都比我们想象要复杂,要复杂多得多,我们今天真的是没有办法控制我们民族的优秀造假能力,我们是一个世界上优秀的造假民族,什么东西?你想想牛奶怎么能造出假蛋白来,全世界听都没听说过,但我们能做。

所以画家对自己的鉴定,我想刚才前面王定乾先生也说了,史国良先生也说了,有技术的问题,我早年看过自己的字迹,看这是谁写的,看了半天是自己写的,能不能鉴定?我能鉴定这张纸,问题是这张纸是从我们家箱子底翻出来,问题是牵扯到一个官司,说你这东西还欠着钱,我说这个东西不是我写的。我们都没有私心杂念是不可能的。   

所以画家的意见,如果将来有鉴定机构,画家可以作为重要的一票去参考,或者在投票表决,假设我们有投票表决的情况下,一票可以顶上两票,都可以,但不能有办法作为生杀大权,是因为有道德没有约束的人,有诸多因素,比如把画送给寇勤,我跟寇总打翻了,他卖画了,我说这画是假的。还有很多功成名就的大画家,不认早年的画,这都非常正常。更为荒谬的是,我看到过好多家属拎着一张画,照一张照片,在照片后面写上“这张画是真的”,为什么,因为他给了钱了。这都非常正常,所以家属更应该退出鉴定领域,因为涉及到很多经济上的问题,我们说到鉴定一定抛开经济不谈,说把经济因素掺进去,谁也没有办法辨认,只有自己能辨认。   


另外,我们在鉴定当中,刚才我听到何山教授讲到,你作为一个社会的法定鉴定机构或者有公信力鉴定机构,你的鉴定力是不同的,包括法院是不是指定一个人。我就碰到这样一个事,省的公安厅拿这个东西找我看,我说什么意思,他说这个东西你看看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说真的怎么着,假的怎么着,他说假的就枪毙,真的就放人,我说那是真的,这事我决定不了。即便法院赋予我这个权利,我也不愿意承担,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呼吁国家有法律,尽可能的比如国家去建立,或者国家鼓励社会去建立比较合法的鉴定机构。但是有一个问题,刚刚寇总说拍卖公司尽可能请最好的专家,这真对不起寇总,我相信你们一定不会请最好的专家,你们请不起,你们不收了10%,我收20%,你干吗,你肯定不会。你还说请10%,你2%都不会请我,因为在今天的商业社会,都会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大化。所以什么是最好的专家?你找不到。

另外,每个门类,我们都知道一个拍卖行需要各个东西都有,你有这么大能力、资金吗?你请不起,真到商业银行跟过去说大家熟人帮个忙,这都没有问题,但你进行商业运作的时候,我一开价,你肯定说这人太贵了,我不能叫。而且一旦专家有了社会公信力的时候,你的价格一下子就上去了,他看一眼就跟歌星唱一首歌,也不可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应该有非常程序化的、有能力的鉴定机构,我曾经设想做这样一件事但是做不成,为什么呢?就是成本太高。我给你鉴定一个事情,完全可以做到法律上的公平,但问题是成本控制不了,就退下来了。   


比如我可以跟大家说,大家都可以干这样的事,比如你成立一个鉴定所,你鉴定某一类东西,你有一个库存专家单,您随机抽样,跟美国的陪审团制没有区别,比如有一个陶瓷,陶瓷专家可以分为高估陶瓷和民古陶瓷,比如专家到场写下意见走人,不受别人的意见,七份意见下来,这是甲A组,甲B组还有意见,一百件以后,甲A组错误率最高出来,错误率最高搁在甲B组,因为你没有办法作弊,临时通知,司法上趋于真实,我们只能说是趋于真实,不是绝对的真实,但我如果走完这个程序,在社会上公信力低。所以法律上不是不能解决,因为国家不计较成本,我为这个事去过公安部证据中心,公安部说这个事全能鉴定,但是成本受不了。   


史先生讲到公安部的证据问题,我也插两句,上次给舒童的案子,舒童的太太跟舒童的儿子作品一百多幅,最后政府出证说全是假的,我听他说的道理完全是有道理的,因为有些人上去就说这是艺术作品,不是书法,不是写字,所以你的笔迹鉴定中心没有用,人家说得挺好,甭说你拿一个毛笔写,你拿一个筷子写我都能鉴定,比如打一个勾,这个勾是有角度的,你打的勾差三度,你眼睛看不出来,但仪器非常容易看出来差了多少度,你总结所有的勾错误率,你的角度跟他的角度有差,就明显作假,这是技术上的事不去探讨了。所以我想将来的科学一定有办法面对书画科学的鉴定,但王总刚才说到做鬼,但那事不是做鬼,那事不难,只要有高额利润趋势,弄了那事马上把你的事破译了。   

我看到IT网上有一个公司特傻,说我弄了一个什么防火墙,一周七天之内谁能攻破我奖励多少钱,一分钟之内无数个人闯进去,中国人的聪明,比尔?盖茨全不灵,这就是高科技的防伪,我认为不是有用的事。而是高科技的鉴定是有用的,比如画家,我不清楚,画家画一张画先动哪笔有习惯的,你在高清晰的摄像机前,能分辨出他哪笔先画,哪笔后画,后来改的哪笔能看出来,这应该能用计算机统计分析的。比如过去有一个事特别简单,高颚是不是后续了40回,有的专家认为这书就是曹雪芹写的,把前40回和后40回全输入电脑,比如“紧张”这个词的概率降低了,随着再输入两个词一看概率都不一样,前40回是接近的,后40回是不接近的,你读着再像也不是这个问题,所以高科技鉴定要有用。有人忽悠谁愿意鉴定应该是能发财的,防伪这事我估计发不了财。现在不要说你防伪,人民币假币防伪通过所有功能的验钞机,验钞机没有用的,现在最好的假人民币随便花,根本防不出来,所以我觉得鉴定还是有用的。   

我希望有一个公信力的鉴定机构,尤其对当代艺术家的绘画,作为当代艺术家的绘画,王总讲到自我保护,史先生从今以后全部作品都应该有备份,可以出自己的,因为现在出版相对来说不是很贵,出自己的创造年鉴,我今年到底画了多少画,以前的事情我们得面对这件事,多恶心都得面对,所以我就想基本上我就是这个态度,尊重画家本人的意见,但是画家本人在鉴定法律效力不够成针对这件事的真伪。



我不知道他针对谁,
但是其中关于鉴定的“基本原理”部分的阐述,错误不少。


他最终没有从最困难的书画鉴定进去,
所以导致他现在的明显欠缺。

我这两天在思考一个小问题,


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这是唐代人摹的王羲之?怎么就不可能是北宋摹的呢?


我想,这个问题问得好!

你怎么知道是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事变呢?


不知道大家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历史记载的?可靠历史记载的?

这个问题我其实一直在思考,
昨天得出一个想法。


那就是,
以书画鉴定为例,这个鉴定,其实基础是艺术史,
在艺术是之内思考问题,
鉴定就显得不是“一切皆有可能”。


就好像你如果在历史范围内考虑问题,
“玄武门事变”自然是毫无怀疑的。


如果你不在艺术史范围内思考问题,
自然会思考“一切皆有可能”,
就像你不去研究历史,
自然会考虑“玄武门事变”就那么可靠?


所以,
网上重大鉴定争论,
有50%以上,
都是没有注意到“艺术史范围”这个问题。



自与我是否买过赝品,
我可以告诉你,
买过,
而且我还在网上公开承认了。


在雅昌网,
你感兴趣,就自己去翻看旧帖子。

在艺术史范围内,
7个专家有不同意见,
非常正常。


不在艺术史范围内,
即便全国人民只有一个意见,
对于学术来说,
也是毫无意义的。


马先生这个道理不懂,现在也没有懂。

大街上找个人来——譬如说我们这个帖子里就有这样的人,
他都能或者敢于判断真伪,
这是毫无疑义的。


需要寻求的,
就是判断人的学术背景,
依靠什么证据在判断。


这才是鉴定。



我走眼那次,
也算情况特殊,
当时我还在美国,看照片买的。


结果出现了问题。


2006年回国,
在那之前,
很多画都是看照片买的,倒是没有出问题。


回国两年多,
每次都看真迹,现在又要通过网络看图片,有点不习惯了。可叹。

主要是照片不够大,
足够大的照片,
99%的画面信息是可以传达的。

我在模模糊糊之间,
最近几个月又买了8件。呵呵。



249#
发表于 2013-11-26 17:3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再学习
250#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9 12:44 | 只看该作者
雨默 发表于 2013-11-26 17:38
学习学习再学习

等待暮鸦

发表于 2008-12-31 12:19:53
暮鸦网友在别处贴了一个针对我的帖子,
我觉得,
还是这里讨论清静一些。

下面是暮鸦的原文。

经华先生指点,读各位高论,感觉大家已经说得如此到位,我又何必瞎掺和?兼本人以为治学当尽量拥有第一手资料为佳,其辑录转引者不敢保证别人绝无讹误,石刻、拓片、割裱、影印、照片又各有“欺骗性”,将宏论建立在,二水、三水货的基础上,若无关紧要处有瑕疵,尚可以蒙混过关,若关键部位有误,则论者将何以圆通?读了这么多高论,对其中有些观点和方法感受深刻,不揣疏漏,谈点感受:
      第一个问题。春版与人言及方法论,我也以为确实是经验之谈。但是它好象是纯形而上的东西,谈方法论者似乎应该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要在具体实践中能够熟练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具体问题,其次要对这些方法有道的层面把握。用洋话就是要有哲学观照吧。其实,方法论无非为了将具体的方法更加有效地用之与实践而已。在具体实践中,方法的运用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想,我们在方法论面前似乎应该持一种谦卑的态度,以免授人以纸上谈兵的口实吧。
      对二位版主的方法运用,我的感受是:方法不是秘方,对待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不可能“一招鲜,吃遍天”!同一种方法,对前一事物有效,往往对后一事物就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古人为什么最讲究“权”,就是这个道理。兵家和商家的教材为什么只针对具体“案例”谈方法,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个人还以为,方法也不是技术,只有有效、适宜和无效、不宜的区分,没有什么先进或者落后的方法一说吧?至于在学术论辩中指出别人的同时,还是必须要完善自己的体系,避实就虚在治学中还是少用为妙。
      请允许我举点实例吧。牛顿因苹果落地而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他在书中公布的实验过程、论述方式和数学公式时人一看就懂,但是为什么当时许多科学家不能把苹果落地和天体运行联系起来呢?看他的书名《自然科学的哲学原理》我们就应该明白,如果没有哲学观照而是想当然的话,牛顿是不可能用那么简单的方法接受如此深刻的真理来的。同你我一样,三岁毛孩都会理直气壮地反问:苹果当然落地罗,难道它还会飞上天不成?就是因为想当然,在弗莱明发现青霉素之前,就有科学家曾经做过一模一样的试验,他却把培养皿中被青霉素杀死的细菌随手倒掉,从而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
      外甥女国庆回家时和我谈起她失败的试验,说同样的细胞,只要在她的实验台上,她和师姐都失败,在师姐的实验台上都成功,她和师姐怎么也找不出原因。我告诉她,你先把实验划分为可操作性的几大步骤,然后分别在自己和师姐的实验台上做试验,具体方法是在自己的实验台上逐次增加,在师姐的实验台上逐次减少,这样就可以发现到底是一个、还是几个步骤有问题;同样将有问题的步骤再尽量划分为可操作性的小步骤做一遍,然后在考虑这些步骤分解有效的几部分重复做试验。最后根据实验对比写报告,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应该不难。外甥女听后挠头问:这要多繁多耗时费力啊?我说:有时候笨办法就是最有效的办法。前不久,我姐姐特意告诉我她的试验完成了。
      下面在就总版的方法作具体分析。我第一次了解此法是有人用之于《红楼梦》的前后对比。我对此法最大的感受是较为客观。我以为用之于分析书法中的点画形态和结构应当有参考价值。但是,我想特别提请二位版主注意,点画的形态和结构属于书法的时间性格,它们只是构成书法的一部分或者说就是皮相,真正触及书家灵魂和作品内涵的是属于时间性格的用笔:笔势、笔意和节奏。而对这部分的鉴赏则纯粹依靠经验和感觉,不要说将其定量或定性 而制定标准了,就是语言在它们面前都显得苍白和无奈。我在读古典书论时,对“龙跳天门,虎卧凤阙”、 “美女簪花,壮士断腕”、和“导之泉注,顿之山安”等等这类运用人格描述和通感比拟的方式表达对这部分感受的的方式惊叹不已。对经验较为匮乏、感悟不太敏锐者来说,他们的话或许就是故弄玄虚吧?或许会有人用《海岳名言》来驳斥我的观点,而我却以为老米《海岳名言》在许多偏激之辞恰恰是针对当时只重臆造、无视基本功,如“不恨臣无二王法,恨二王无臣法”之类观念的反动!不知道什么原因,在二位的论述中间很少触及这部分内容,不能不说是严重不足!就总版的方法来看,用它来主打书法甚至写意画的鉴定所得出的结论都很可疑!不信我完全可以套用宾版的方法将灵长类动物鉴定成人类。
      在中国象棋和国际象棋等领域,计算机已经超过人类了,可是在围棋界计算机还远远不能称雄,围棋的规则不是棋牌里最简单的吗?真是简单的规则为思想的驰骋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一定要知道,无论是人还是物或者是方法,都是有所能,有所不能的。电脑和因为电脑而衍生的新方法出现也有些年头了,好象并没有多少古老的方法和技术因此而灭绝,也并没有多少相关从业人员因此而失业。说穿了,科学的、先进的东西只不过是器官的延伸和功能的强化,在震古烁今的思想和吞吐宇宙的想象面前,它们就无能为力了。

      紧接第一个问题的第二个问题是:书本知识和名人经验重要吗?当然重要!但是,书本知识或者说你所掌握的书本知识和名人经验再多,恐怕也多不过网络。严格地说书本知识和名人的经验只是过去式,是死的东西,我们称之为知识点或许更加严密一些。这么多年来,我的自学和教子的感受是,将这些死的知识点有机的连接起来,就成了活的学问。这些东西网络上有吗?即使有的话,它也已经成了死的名人经验。学问学问,又学又问!那些泰斗名宿早已经功成名就了,为什么还是那么谦虚谨慎?“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一招没学到”。对那些从书本上来到书本上去和满口名人名言、毫无自己的感悟和经验的的说辞,你只要撇开具体内容,专门从形式是看,就会发现他们漏洞百出。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赵括的兵书读的再熟,还是纸上谈兵!
      我以为我的一个朋友对文物和古董所下的定义虽然不太准确,却是独到:文物和古董是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文化背景下,按照特定的师承、运用特定的技艺、由特定的人物,在他自己的特定阶段、在特定的地方,因为特定机缘做出来的一个特定的玩意儿。这话说出来拗口,听起来玄乎,不象一个只有高中水平的人能够说得出来的话吧?却是真正在洪 “水”泛滥的收藏界摸爬滚打几十年,用血汗堆积起来的经验之谈。他还有些话有人听了困难极其不爽:有些大家名家名利双收,不是凭借真功夫和真学问,而是他善于钻营,这也是一种分配不公。我们就是对社会资源不合理分配的再分配,只要大家都不违法都是允许的;那些拼命出书的人有三类,一类是玩砸了,题内损失题外补;一类是认为挖金子的不如买茶的;还有一类就是忽悠更多的人上路。
      至于我为什么从高雅的艺术鉴定说到水水的古玩方面来,个中原因就不要多说了吧。“真的,我不骗您,不信你可以问某某某”,这些玩家的口头禅从我嘴里说出来你信吗?
下面对二位版主的论述中印象最为深刻的话谈一些个人看法:
      春版有一发帖说以后的鉴定者论证此帖时,这次讨论“绕不过去”的话,二位还在多次发帖中涉及“资格”的话意。个人以为这些话已不是言重,而是过头了。
      对治学者来说,在某一个学术问题上,前人的所有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他都应该吸收和汲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绕不过去”表现了学者严谨的治学态度。而我在读此帖后的感觉是,春版对这次讨论的期望值,明显比我理解的“绕不过去”的意思要高很多。是这样吗?那么,我们不妨不要被人牵着鼻子走,撇开具体内容,专门从形式是看这次讨论。如果说总版主在推出这个命题前有可能自认为深思熟虑的话,那么他后来对待大家各种各样的反诘就明显手忙脚乱了;如果说总版主已经意识到某些问题还一直在顽强坚持的话,那么春版的所作所为只能说明,你开始介入时考虑欠周密,改变观点时便将自己在前面表现出来的盲从的弊病暴露无遗。(这个问题已不仅仅表现学者知错必改的风范问题,更多的是反映学者治学态度问题。连胡适那样的泰斗在发觉维护自己的学生顾颉刚而难以为继时,情愿选择巧妙地退出都不愿意改变观点,可见他多么看重这个问题);如果说占有资料不全、第一手资料不足不是我们的错的话,那么尽力搜集资料、慎重对待资料、不要匆忙作出判断,就算做出这个样式我们总能够做到吧?而网络记载显示,你们从资料到观点不仅效率奇高,而且频率极密,令人叹为观止。专家学者有可能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做完的事,居然几个小时内就能够做到;千百年来芸芸专家学者没有解决的悬案,你们在网络只需要几天时间就迎刃而解。
      如果学术上能够允许想当然的话(如很明显、不可能、不存在、白痴也知道等第),那么,那么多学界高人愿意把这么简单的问题留给我们吗?什么事不可能?几万年前,一个夏季才能形成几滴的松脂,竟然把感觉特别灵敏、飞行速度极快的苍蝇包裹起来,居然还形成了琥珀化石留传至今。想当然的话这件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但它确是上了小学课本的事实。在人为因素的鉴定界,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如果有这么多“如果、那么”的话,天上的馅饼真有可能砸到我的头上。
      如果没有这么多“如果、那么”,那么,我不敢说高效之中绝对没有真知灼见,但是快和草率密不可分则是 “很明显”、“不需要论证”的命题。我们在儿时玩“过家家”的游戏时最起码还有点“象”大人们的夫妻生活,如果我们从事某种行业或者开展某项活动,连最起码的要素和规则都不具备和遵守,岂不是连儿戏都不如!
      至于“资格”的言下之意,个人觉得它比明火执仗还要让人难堪!且不问二位是天生就是如此水准,还是从一窍不通逐渐到懂的,我们乡下人(当然也有我)对所有寒窗面壁过的人打心眼里尊敬,我与大多数同乡看法不同的只是我以为,书本知识要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学习才最有效,通过参与鉴定学习鉴定、通过参战学习战法远远比闭门读十年书收获更多!如果那些学坛泰斗或者比你们更加精通此道这对你们说这样的话,你们内心是什么感受?我们乡下人有一名谚:“满瓶不响,半瓶晃荡”,他们才“绝对”“不可能”说这种混帐话的!
      假设我这样问二位:你们在参与讨论时,考虑过自己还是版主身份吗?如果考虑到自己有什么权力的话,是否考虑过自己还有什么义务?你们若不便回答,我不妨挑明:你们在推出这个命题以后,不仅没有适时引导、适当节制,而且在直接参与过程中推波助澜;其中许多情绪化的言论不仅与版主身份不符,而且和贵坛宗旨有悖;至于某些题外的话,连我们乡下许多父亲对儿子都不会用这种说话的方式,居然被某些版主频频祭出!如果说感性是艺术家的生命,那么学者的理性也极为重要。就你们论证形式和表述方式看,我不知道属于艺术家还是学者。中国自古就有将学问和人格相提并论的传统,我们总不能喝了几天洋墨水,就把老传统“冲”得一干二净吧?如果真正有这样的人,具不具备版主资格,论坛上已有白纸黑字写着;至于是否具备学者资格,我想大多数捣鼓“传统”的人都非常“封建”吧?
     按理说,学术之上、法律之外、情理和道义之中的事我们本没有资格置喙,自有坛主和管理员便宜处置。学术是非常严谨的事,学问是极为灵活的东西,学者是谦虚好学的人,极力向这些方面看齐者都有资格坐而论道。另外,人和人的人格都应该是平等的,网络尤其如此。这些就是我这个石匠出身、只有高中学历的人乐于附庸风雅、敢于理直气壮、惯于大言不惭的原因!

      紧接第二个问题的第三个问题是:看到总版主这个公式,我首先闪出了一个念头:要是在理想状态下、在大家都能形成共识的条件下,还要再加上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造假者严格按照鉴定者所确定的规范造假时,公式成立。我曾经被人问过:这东西让你看,你会特别关注哪些方面?难得他们不把我当外人,我惊叹他们在于买家的斗法中已经把权重玩到自己也不敢确定的地步,不是他们是“白痴”,而是他们太灵敏了。曾经有人绘声绘色的描述他们忽悠人的经典时刻,我听了目瞪口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我还是要举例分析:航天界要求每个零件的真品率以及他们连接的准确率都要达到六个九以上,才能保证发射有百分之九十三的成功率。因为每个环节都直接涉及到发射的成败,所以他们的关系是积的关系而不是和的关系。实际上鉴定过程中某个因素本身也有许多环节,但是我在版主的公式中并没有看到表现环节的积的关系。
     当然现实生活中许多事物不仅包含因素和整体的关系(积的关系),还包含许多部分和总体的关系(和的关系)。总版主的公式中只反映部分和总体而不反映因素和整体的关系,这种情况有吗?有!那就是假定所有鉴定的事物,他的形成过程都非常简单到只要一步及可到位——真实荒唐!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多内容丰富而形成过程非常简单的事物!
     现在,我们不妨顺着版主的思路,再从总体上看版主的公式吧:就算这个公式可用,就算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大家对每一项的权重有共识,我把他换成数学语言也就是说,对整体来说,一旦所有项目的权重确定了,那么这个整体项目数量也就确定了,不能随便增减。可是显示鉴定过程中,不仅各人侧重点有所不同就是针对同一事物所选定的鉴定项目数量也不完全相同。——这又是一个麻烦问题:只要你想增加一个鉴定项目就必须调整权重——看来权重还是不能确定啊!理论上是理想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形成了一个悖论,毫无可行性。这样的东西还有什么价值?我想,权重之“权” 的本意就是要权,不是吗?
     最后一个问题,数学公式的方式是一种用完美的形式表达事物的深刻内涵和规律的最巧妙的方式。而完美的数学公式都是可以用简洁的语言准确地表达其内涵和规律。比如万有引力公式表明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和它们的质量成正比,和它们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比如相对论公式表明物体的速度极快时,它多具有的能量与质量以及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勾股定理公式表明:以两个直角边为边长的正方形面积之和与以斜边为边长的正方形面积相等,太多太多的例子我就不多举了。说真的,总版主这个公式的真正内涵我还是似懂非懂,想请版主用简洁的语言准确地表述其深刻内涵如何?


我很想仔细阅读,
但是看了第一段我就赶快来回复一下。


暮鸦说得我采用的“方法论”,以及“一招鲜”,
他没有明指具体内容。


请问,是指我采用的图片比较方法吗?


251#
发表于 2013-12-5 20:4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252#
发表于 2014-3-7 19:44 | 只看该作者
太像课本了
253#
发表于 2014-4-7 12:2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254#
发表于 2014-4-12 15:4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255#
发表于 2014-4-30 02:55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感觉思路开阔了很多,但是又觉得刘的口气太大,让人有些不放心。网上看到一篇评论,转帖网址供大家参考。http://book.douban.com/review/5124233/
古人云: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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