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d713 发表于 2012-2-24 03:04:12 建议在这个铺面下开通二手交流区域,也就是只交流红青自家的二手壶。为了防止奸商炒作可以规定价格不得超过 ...
红青百年 发表于 2012-2-24 00:29:13 一:按版规 没取得交易认证的会员不能发交易帖 二:因本店铺没有二手交易区 店主没开二手区的权限 经过交易 ...
kelong007 发表于 2012-2-24 08:17:56 严重支持鸟的决定
Fly3 发表于 2012-2-24 08:16:13 这个建议倒是好,不过给虎爷增加工作了啊,再要是出现点纠纷,让虎爷咋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