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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给论坛管理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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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5-29 0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天没有看帖,刚看到"疯流"事件,小弟我同时也是某爬行论坛的版主,同样的事件在其他论坛也时有发生,针对此类情况,我制定了如下版规(原文粘贴过来),希望能给管理层提供参考。ipad上网没图,为了不违反版规,路过的盟友帮忙上把壶,谢了。

为了维护龟友们(也包括商家)的共同利益,希望龟友们如在本论坛交易过程中被骗或受到不公平待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发帖提醒龟友,以免更多的龟友上当受骗。但在发帖之前请注意以下两点,否则一律删帖、警告:
1、发帖者必须使用当次交易使用的ID,不得使用马甲发帖。
2、如在本论坛交易上当受骗的,请先到灵龟消协版块发帖投诉,等待处理结果出来,如果双方调解成功,而有过错的一方又勇于承担责任,承认过错,且在之前交易记录中未发现有其他不良行为的,不宜再发帖宣扬。
  如无法调解,且有过错一方又顽固不化,存在继续让龟友上当受骗的可能,这类人可视为JS,可以提请管理员封号、封铺处理,并发帖公示以提醒广大龟友,在发公示帖时请附上交易帖和消协投诉帖的链接。
3、不管在任何帖,大家可以讨论,但不得使用人身攻击的语言(最近常有发生),如再发现此类情况,一律删帖、警告、禁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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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5-29 03:57 | 只看该作者
赞 孰能无错?只要不是惯犯 还是要给个机会的 后台操作 有时也是很好的办法 但疯兄里说道的那个商家 应该不是一回了 如有确凿证据 建议管理层清除出去

点评

如是惯犯,绝不能姑息  发表于 2012-5-29 04:03
3#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04:2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思是:
1、必须是本论坛交易被骗
2、提交论坛版主调解仲裁
3、仲裁无果且过错方无意悔改方可在此版发帖
4、既发此版警示,须附交易帖和投诉帖链接,以示真实和公平性
如无以上几点,在百家争鸣版发此类帖,那这个版块岂不成了发泄版和骂街版了。
另,再向大师兄提议,在每位壶友、茶友头像下增加可示性诚信分(分买卖和卖家),每次成功交易可给双方加分,这样大家交易前可以根据对方的分值来判断其诚信度。
4#
发表于 2012-5-29 08:2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看了疯流的帖子。确实感觉今后联盟处理这种事,应该有个明确的流程指导。
同意楼主关于先提交联盟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曝光和处理的提议。
5#
发表于 2012-5-29 09:10 | 只看该作者
曾见到过多起类似事件,在X湖论坛更是出现过20万元一把壶的交易纠纷。
但无论何种纠纷,如果是在此论坛之外联系和发生交易的(如各自加QQ交流并成交的),都应该自行协调处理,不该再次发到此论坛。扰乱大家正常视觉秩序。更不该有嘲讽辱骂等无素质之言语。
建议各位在交易过程中,尽量用站内消息来确认整个交易过程,保留事实证据,也便于维护各自的利益。
为防止违规,帮楼主上个壶图吧。今天就折腾这两把老清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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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29 10:11 | 只看该作者
值得探讨
7#
发表于 2012-5-29 10:17 | 只看该作者
以上建议,均可借鉴、参考。
8#
发表于 2012-5-29 10:33 | 只看该作者
一切行为,建立在制度上,支持.

9#
发表于 2012-5-29 11:33 | 只看该作者
做个论坛确实很辛苦。各种情况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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