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

 找回密码
 注册(防广告机注册,验证问答见提示)
楼主: 圆镜居士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某壶友网管理团队无耻行径的回应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012-3-7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livestone 于 2012-3-7 01:24:48 编辑
已踏壶途 发表于 2012-3-6 23:41:10
整个事件的帖子,我都认真仔细的查阅过,对楼主现在的做法,实在不敢认同。
您在江湖陈述关于那两把壶的事 ...


"整个事件的帖子,我都认真仔细的查阅过,对楼主现在的做法,实在不敢认同。
您在江湖陈述关于那两把壶的事,我相信一开始挺你的人不少,大家都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作为略懂点法律、略知一些人情世故的我来说,您的发帖列举的内容不但证据不足,而且在回复网友的跟帖时,过于冲动。江湖好几位资深网友不时的善意规劝你,并提出了建议,您却没有好好的听取。随即在和网友不断的对话、冲突中,渐渐地暴露出您的品性。说句不好听的话,身穿“佛衣”的您已经被剥的只剩下内裤了您却浑然不知。这归根于您的年轻、浮躁。玩壶者(而且您还玩的不错,我是这样认为的),真不该如此啊。现在,您到联盟来发这样的帖子,实在是没什么意义。真心希望您能像你头像上的那位一样,静下心来,喝杯茶吧。"


年轻归年轻,浮躁归浮躁。皇帝新衣里面说话的小孩最浮躁,最年轻。

干任何行为都要看动机,为了洞察人性和真相,从中吸取对自己有益的成分,我认真的看了那个坛子的贴。
我是从头到尾没有看出居士在这件事情上面对他“个人”有什么正面的影响。
这个事件让我知道的关于居士的情况就是
1. 他闲时会倒手一下壶.
2. 这个事情他很生气. 甚至有点不理智了。
3. 这把争议壶现在应该不是太好卖了,除非江湖和娱乐圈一样,越抹越红.
4. 基于3的理解这壶现在的确不在居士手上了

那么要问我是否会相信居士的程度,我会选51%的相信,前提在于如果居士仅仅是站在他个人的立场去陈述这一切,
为什么?因为他年轻。

但如果要上法庭的话,仅凭现在的证据,居士是要输的。
1. 摆在淘宝上那壶是无法证明的确是真的。(至今壶的补证还没有出现过)
2. 没有证据证明居士拿给大师看的已被大师枪毙的壶就是那把已经补证的摆在淘宝上的壶
3. 无证据证明大师给淘宝上那壶补证收了15000

不过事情还是出了一些“破绽”,大师板上定钉的已经说了
“2011年共计鉴定过两把鸣远四方为本人所做,以下为存档照片。壶友可以自行比对,谣言止于事实。”

这样一来问题的关键就回到了淘宝那壶到底是不是有补证了。这个搞清楚了,自然就知道有没有人在说谎了。
当然纯粹从目前的利益链条上面来看,这个在法庭上应该是能搞清楚的。
不过又可能不太能搞清楚,更大的利益可以牺牲相对小一些的利益,大家也是知道的。
尤其当我回头再一次审视这句话,
“2011年共计鉴定过两把鸣远四方为本人所做,以下为存档照片。壶友可以自行比对,谣言止于事实。”
2011年啊,2011年啊,2011年以前是2010年,2011年以后是2012年,可以看出大师比居士要"不年轻”的多。

还是回到那句话
“年轻归年轻,浮躁归浮躁。皇帝新衣里面说话的小孩最浮躁,最年轻。”

当然俺小o也是年轻的,不过比居士可能要“不年轻”那么一点点。所以俺小O申明以上的全是基于猜测和演绎和私人看法。
以上事件也并非作为定论和网友宣布,以上仅仅为一种疑问,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可以进行澄清。

over,补充一个,小o和方舟子没有任何关系,当然这个俺可能会转给方舟子看看。
2#
发表于 2012-3-7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娇秋响 发表于 2012-3-7 01:27:08
多反思自己吧!既然选择离开还是少议论为好。走好今后的路,这样也对得起曾经支持过或同情过您的壶友。

呵呵,居士发牢骚具有主观上的恶意还是善意,又具有客观上的善意还是故意我搞不清楚。

不过我倒觉得还是要议论为好。真理是越辩越明啊。兄说不是吗?
常说真善美,真善美,真就善吗,善就美吗? 肯定不是。但反之肯定是,美肯定善,善肯定真。
连真都做不到,那么会有善会有美吗?
当你知道手中一把好看的壶却是名家授意的代款壶,你还会觉得美吗!
不议论这些,不搞清楚这些,最终怎有大同?

两会期间,作为国人,以上仅作为自醒以提高觉悟。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宜兴紫砂爱好者联盟(深圳市腾晟轩茶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粤ICP备18063540号,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100号 )

GMT+8, 2024-6-2 06:22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